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

VOA:习近平将如何处置周永康?反腐运动何去何从?

莉雅, 洛维特 / 华盛顿
30.07.2014 18:25



在习近平终于拿下周永康这只“大老虎”之后,人们现在所关注的是习近平将如何处置这位前中共领导人,而更关键的一个问题是他的反腐运动何去何从。

在拿下周永康这名前政治局常委后,习近平必须做出的一个关键决定就是如何处置周永康的问题,包括是否以及何时对他进行公开审判。

*半年内做出交待*

《纵览中国》杂志主编陈奎德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按照过去的情况来看,中共当局在公布了对周永康立案审查之后,估计半年之内会有一个交待,包括对周永康进行刑事审判。不过,他认为,庭审只会涉及到经济方面,而不会涉及到政治。

陈奎德说:“我估计还是会按照过去薄熙来案、徐才厚案一样的,只涉及到经济贪腐方面的,而不会涉及到政变、阴谋等等这些方面的内容。”

*拿下周永康的时机无法再拖延*

陈奎德认为,中国当局在有关周永康的传言传了两年之后才宣布对他进行立案审查是因为他们无法再拖延如何处置他的问题。

他说:“他的严重违纪违法的传言已经非常久了。迟迟没有拿下周永康,这个对习近平的权威、对习近平的反腐、对习近平要进一步做的动作,在中国民间已经受到了相当大的伤害。所以必须尽快的、甚至在四中全会之前,必须解决周永康的问题,把它公开化,否则习近平反腐的运动就面临失败的危险。”

陈奎德认为,周永康此前扮演的是前苏联克格勃头子的角色,在民间很遭人恨,因此习近平拿周永康开刀,不仅得人心而且付出的代价也不大。

*习近平赢得第一回合 攀上权力顶峰*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习近平花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才公开宣布对周永康下手说明其中涉及的利害关系以及幕后角力与权斗的激烈。有报道说,前领导人江泽民、李鹏和胡锦涛等人都反对习近平将反腐运动扩大化。此举也表明,习近平在这一回合中斗赢了中共元老所代表的各个利益集团,足以证明他攀上了权力的顶峰,毫无争议的成为邓小平之后拥有最大权力的中国领导人。

*习近平反腐必须继续下去*

一些中国观察人士认为,在中国你死我活的复杂政治斗争中,拿周永康开刀在很多方面来说是习近平为了自保而不得不下的一步棋。

美国《华盛顿邮报》援引中国历史学家章立凡的话说,如果习近平不打周永康这只老虎的话,他就会被一群老虎吃掉,但是并不能因为他打了一只大老虎就意味着他是安全的,他必须继续打下去。

中国官方的人民网729号刊登的“打掉大老虎周永康,不是反腐句号”的评论文章似乎暗示,习近平的反腐运动将继续下去。

*反腐进入高风险阶段*

显然,习近平的反腐运动可以说是进入了“深水区”。有分析认为,在拿掉了常委“免死金牌”之后,中共高层过去20多年来权力和平交接的局面将被打破,中共内部不同派系的官员为了自身性命财产,势必与政治对手进行“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

*裴敏欣:关键是如何将反腐运动软着陆*

美国加州克莱蒙特麦肯纳学院的裴敏欣教授也认为,随着周永康的倒台,习近平的反腐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微妙也是高风险的阶段。他在《金融时报》上撰文说,习近平眼下需要做出的一个最重要决定,就是何时、以何种方式将反腐运动导向‘软着陆’。他认为,习近平的反腐获得民众支持和树立政治权威的作用非常明显,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它一方面暴露了中共内部的腐朽与分歧,这些“家丑”非但不能让公众对中共政权更有信心,反而可能导致人们对习近平挽救这个政权的能力丧失信心。

*北京的政治大戏才刚刚开始*

裴敏欣认为,一个更加危险的问题是,中共内部很可能会出现分裂。如果习近平众多的同僚和对手确信他们可能会成为下一个被打掉的“老虎”,他们的生存本能可能会促使他们挑战习近平的权威。因此在他看来,对“大老虎”周永康的捕猎也许已经结束,但北京的政治大戏却远未终止。

事实上,中国很多民众也是一副“搬出板凳看大戏”的心理。


中国观察:挺习党媒 习近平罕见提朱鎔基豪言--留口棺材给自己!

2014729 | 文章分类: 时事动向



据港媒报道,在反贪腐进入白热化之际,关于大陆反腐将鸣金收兵的传闻一时甚嚣尘上。甚至有证券机构,将类似判断写入股市投资策略分析报告。但北京的消息称,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和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对反腐的部署暂无扫尾之意,反腐还将持续加压。而最近各地党委和纪委传达的习近平“6·26讲话”亦传递了同样的信息。

725日,大公报引述明报报道称,习近平在626日政治局会议上,就反腐问题讲了有3点:“一,有人说十八大后我们抓了30多个副部以上干部,差不多了,可以收手了,这是一种错误认识,反腐不设名额,有多少抓多少……二,有人威胁说要我们走着瞧,我要正告他们,谁怕谁!当年朱鎔基说要准备100口棺材,99口给腐败分子,最后一口留给自己……今天我们也要有这样的勇气;三,中央对各地反腐,不因领导人过去工作过的地方而不同,我在福建、浙江和上海工作过,中央对这些地方的反腐要与其他地方一视同仁。”

据悉,这一讲话除向中纪委传达外,中央各巡视组以及各地方纪委,也已专门召开会议,传达领会习近平这一讲话精神。

716日,在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表态同样气势如虹,他说,做好巡视工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站稳立场、把握方向,哪裡问题集中就巡视哪裡,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发挥更大威慑力”。

为此,北京政坛观察人士称,习近平和王岐山的上述讲话,除了反腐明确暂不收兵之外,还预示着有其他“老虎”将被陆续揪出,更不排除在习近平、王岐山工作过的地方和部门也有贪官落马。

今年上半年,习近平反腐速度加快。大陆官媒726日报导,今年落马的中共省部级官员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总数。据统计,从201211月召开的十八大至去年年底,共有18名省部级官员落马。716日,中共官喉央视引中纪委官网公布了一份18大后被公开查处的35个省部级以上官员的名单。

上个月更是反腐提速,共有6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成为中共历史上“打虎”最多的一个月。614日中共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和630日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的落马,是“十八大”后首次“副国级”官员下台。

最新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是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据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24日消息。陈铁新是今年第19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八大后辽宁省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

中共最高检察院25日通报,检察机关今年上半年查办“职务犯罪”情况,共有2.5万人因“涉嫌贪腐”遭到调查。


VOA:中共功罪评说之四:“镇反”运动杀了多少人?

26.06.2011 20:00


中国画家高氏兄弟画的马克思和骷髅的双肖像,象征二十世纪共产主义给人类带来的死亡和奴役

前面在“中国历次运动特点”中提到,中共多次运动的特点包括扩大化和血腥化。五十年代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党史:正面评价*

镇反运动和“抗美援朝”及“土地改革”是中共建政之后同时开展的三大运动之一,在“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得到了基本正面的评价:“总的来说,镇压反革命运动有力地扫除了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上肃清了曾经猖獗一时的特务、地下军及会道门等反动组织,从而为巩固新生政权,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该书对于当时的滥杀现象轻轻带过:“由于当时司法体制和审判程序不够健全,一些地方的工作中出现过错捕、错杀等偏差,中央及时发现并做了纠正。”

*统计:杀人超过人口千分之一*

镇反期间中共曾经定下杀掉人口千分之一的目标。实际上,最后的杀人人数超过了这个比例。根据中共自己的统计, 镇反期间估计反革命分子有两百多万人,镇反运动一共杀、关(劳改)、管(群众管制)各类反革命分子300万人左右。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1月在一份报告中说,共逮捕了262万人,其中杀了712000人,是全国人口的千分之1.31;判刑劳改129万人;管制120万人;教育释放了38万人。按照这个说法,“镇反”杀人突破了原定的人口千分之一的指标,大大超额完成任务了。

但是,实际处决的人很可能还远不止这个数字。北京大学教授、中共党史研究专家杨奎松写道:“如果注意到19514月下旬毛泽东及时刹车并委婉批评一些地方太过强调多杀,以至有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瞒报的情况,故实际上全国范围实际的处决人数很可能要大大超过71.2万这个数字。”

有人估计,镇反运动中实际处决的人数在100万到200万人之间,甚至更多。

*"“抗美援朝”为镇反提供机会*

19503月,几乎在土改运动的同时,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在运动之初,一些地方就出现了错抓错杀的现象,因此一些地方官员主张收敛,毛泽东也指示放松。

1950108日,中国正式宣布派遣军队进入朝鲜半岛,开始了所谓的“抗美援朝”战争。毛泽东认为,大力开展“镇反运动”机会到了。他对公安部长罗瑞卿说:“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1010日,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批评镇反运动中出现了右倾,要求加大镇反力度,防止出现漏网之鱼。

中共领导人刘少奇后来也承认:“抗美援朝很有好处,使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好办(如搞土改、订爱国公约、搞生产竞赛、镇反等)。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

*毛泽东钦定杀人指标和杀人比例*

到了19511月,中国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进展顺利,毛泽东的底气更足了。他指示各地要“大杀几批”,并且特别对大城市的杀人行动发出具体的指示说:“各大城市除东北外,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一般地来说,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毛泽东还给一些地方下达具体的杀人指标。1951121日,毛泽东在给上海市委的电报中说:“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南京方面,请华东局指导该市市委好好布置侦捕审讯,争取在春季处决一、二百个最重要的反动分子。”

第二天,122日,毛泽东对中共华南分局广东省的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三千七百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

这一年的2月,在毛泽东建议下,中共中央开会讨论杀人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当时的中国人口是5亿5000万,千分之一的一半就是275000人。

毛泽东对上海市和南京市的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罪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南京方面,据23日柯庆施同志给饶漱石同志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人,这个数目似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多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217日,在公安部长罗瑞卿的亲自指挥下,北京市一个晚上逮捕了675人,第二天公开处决了58人。37日晚上又逮捕了1050人,在325日处决了199人。

3月,天津市向中共中央提出一份计划,准备在已经处决150人的基础上,再处决1500人。毛泽东大喜,马上指示各地效法。本来并不希望多杀人的上海市委只好加大力度,向中共中央表示要在已经逮捕1068人和处决100多人基础之上,再逮捕1万人,处决其中的3000人。先“杀两千后再视情况决定”。此后,上海加大“镇反”力度,仅1951427日一天就逮捕了8359人。每隔几天就处决一批人。例如430日处决了285人;615日处决了284人。到11月初,上海一共处决了大约两千人。

为了落实杀人指标,毛泽东还指示下放批准杀人的权限。195125日,中共西北局报告说,“执行镇反计划,一定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毛泽东却批示说:“其判死刑者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实际上,杀人的审批权后来更进一步下放。

毛泽东尽管也说过“不可捕错杀错”,但是他更重视的显然是完成杀人指标。为此,他甚至批准有些地方超过指标杀人。有些地方生怕跟不上中央的步调,争先恐后大开杀戒。广西柳州专区要求杀人口的千分之五,贵州省委要求杀千分之三。仅中共广西省委和公安厅当时统计,在处决的人当中,可杀可不杀的人占了百分之三十左右。

*大肆宣传杀人*

195012月,中共领导人刘少奇曾经在高级干部会议上指示说:“如果每杀一人都要报导,在报纸上过多的宣传杀人,亦恐产生副作用,如可能使某些人怀疑我们‘杀人过多’、‘行动过火’等。”

但是在1951330日,毛泽东修改了这个指示。他说:“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杀反革命。这种情况必须立即改变。”于是,各地纷纷举行声势浩大的公审大会,当场宣判,然后压赴刑场处死,有些人甚至就地处死。中国的媒介也予以大力报导。

根据中共中央19515月底公布的数字,当时全国已经捕人150万,已杀50万,基本达到了毛泽东要杀掉全国人口千分之一的目标。于是,毛泽东指示全面收缩,并将杀人批准权由地、专一律收回到省、自治区一级。但是杀戮在惯性作用之下并没有停止。从19515月到1953年秋季镇反运动结束,又有20万人被杀。

*杀人如麻的后果:百姓惧怕共产党*

许多专家学者认为,镇反中中共杀人如麻的目的不仅在于杀掉潜在的敌人,而且在于让整个国家惧怕共产党。

《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李肃的采访时说:“(杀人)强化了它的政权,使得那些人不要说从事任何反抗,连那个心都不敢有了。彻底摧毁一切反抗、反对者 、或者那种潜在的反对者那种反抗的意志,使你觉得根本就不可能。”

“中南海厚黑学”一书的作者陈破空也说:“经过这些‘三反五反’、镇反、土改、土改复查之后,全国可以说是鸦雀无声、人人噤声,人人都恐惧共产党。这种恐惧感一直到今天都还深植在中国老百姓的骨髓之中。这种恐惧的结果就是:中国老百姓认为共产党的独裁是理所当然的;当局是可以放手镇压的;民众是只能小心翼翼的。当民众说了话,做了事,受到了当局的镇压的时候,民众往往认为是自己的错,往往是自己没有跟上政府的步伐。”

胡平也指出,以后的中国人逐步习惯了共产党残酷的统治方式:“最大的负面(影响)就是使人慢慢地习惯这种残酷。而且可以习惯到这个地步,以至于这么多人会相信,如果没有这种残酷,社会就乱了,就不行了。他都会相信到这个程度。就像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共产党是个压迫性政权,但是说,哎呀,要是没有那么压迫性的政权,那中国就乱套了。 他都可以相信到这个程度。这种大规模不间断的镇压可以使人们对这种理性的、正常的人际关系、正常的秩序完全失去信心。”


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

纽约时报:致命的普京主义

蒂莫西·加顿·阿什
20140724



上周五,乌克兰,一个人在检查马航坠毁客机的残骸。
Brendan Hoffman/Getty Images

英格兰牛津——有时候,仅仅是有时候,你应该注意一些无聊的人在重要会议上所说的烦人的话。

1994年,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一次圆桌会议上,当在我正处在半睡半醒的状态时,一名身材矮壮的男子突然发言了。这个男人的脸长得挺像老鼠,似乎是该市市长身边的人。他说,俄罗斯自愿将“大片领土”让给了苏联的前加盟共和国,包括“在历史上一直属于俄罗斯”的地区。他当时想的“不仅是克里米亚和哈萨克斯坦北部,还包括加里宁格勒地区”。俄罗斯不会完全让现在身在国外的那“2500万俄罗斯人”听天由命。全世界必须尊重俄罗斯这个国家,“以及俄罗斯人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的利益。

这个令人生厌的小个子男人的名字——你已经猜到了——便是弗拉基米尔·V·普京(Vladimir V. Putin)。我现在还准确地记得他在1994年说的话,是因为那次会议的主办方、德国汉堡的科尔伯基金会(Körber Foundation of Hamburg)发布了完整的文字记录。在德语文字记录中,被我翻译成“俄罗斯人民”的那个短语用的是“volk”(意为人民、民族——译注)这个词。普京那时似乎对“俄罗斯人”——或现在所谓的“russkiy mir”(字面意思为“俄罗斯世界”)——有一个广泛的民族主义定义,现在也依然有。文字记录还显示,我对当时那个鲜为人知的副市长的观点进行了推论,说“如果我们对不列颠民族的定义包括所有说英语的人,那我们的国家比中国还大。”

我们根本没想到,20年后,当年的圣彼得堡副市长、现在所有俄罗斯人的无冕沙皇会用武力夺取克里米亚,偷偷在乌克兰东部挑动暴力骚乱,明目张胆地把他19世纪式的民族主义观点当做一个21世纪国家的政策来推行。对于由西方发展,并得到了联合国认可的“保护义务”人道主义学说,如今的克里姆林宫有着自己经过扭曲的版本。普京坚称,俄罗斯有义务保护境外的所有俄罗斯人,而谁是俄罗斯人将由他决定。

当然,我们应该避免哲学家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所说的追溯性决定论的错觉。历史很少直线前进。1999年,普京担任总理,开始登上俄罗斯国家权力的巅峰。在那之后,面对西方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时,他对其他关系模式进行了实验。若干年中,他与西方合作,尝试了现代化。他曾支持俄罗斯成为八国集团(Group of 8)的一员——俄罗斯后帝国时期的道路注定困难重重,这是美国和欧洲为帮助俄罗斯坚持走下去而提供的几项激励措施中的一个。2001年,当乔治·W·布什总统(George W. Bush)“看着这名男子的眼睛”时,他看错了这个人。但若断定2001年时普京便已经在密谋夺回克里米亚,破坏乌克兰东部的稳定,那么也是不正确地看待历史。

虽然历史学家应该探索那些未被前人走过的路径,但是,查看一下普京那种被怨恨推动的保护学说,其要点是如何在1994年就已经存在的,也会非常有趣。尽管在当时,伊万·伊林(Ivan Ilyin)那样的俄罗斯思想家还没有用意识形态方面的语言为它提供支持。

曾几何时,该国有过“勃列日涅夫主义”(Brezhnev Doctrine),把苏联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的行动说成是“兄弟式的帮助”。后来米哈伊尔·S·戈尔巴乔夫(Mikhail S. Gorbachev)改用“西纳特拉主义”(Sinatra Doctrine)对待东欧,用其外交部发言人根纳季·格拉西莫夫(Gennadi I. Gerasimov)的话来说,就是“你用自己的方式来行事"。现在则换成了普京主义(Putin Doctrine)

不仅对于俄罗斯的东欧和欧亚邻国来说,而且对于1945年后的整个国际秩序,它构成的威胁怎么夸大也不嫌过分。举目全球,各国都多多少少把居于其他国家的本国后裔视为“自己人”。假设在东南亚国家属于少数族裔的中国人,像过去曾经发生过的那样,再度受到歧视,又一次成为公众发泄愤怒的靶子,而中国决定肩负起“祖国”的重担,行使其民族主义保护义务,那会怎么样?(我今春去中国时,听到那里的人们对普京的行动表示赞赏。)

要弄清楚为什么这种行为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是对世界和平的严重威胁,我们也必须赞成祖国的合法权利和责任。在我的英国护照上,仍然印有英国女王陛下的国务大臣郑重表述的旧例措辞,要求外国让我“不受阻碍”地通行,如果我在一个地方遇到麻烦,譬如说在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国,我希望(尽管不一定相信)他会很认真地要求他们让我通行。更具相关性的一个例子是,对于立陶宛国内讲波兰语的人,波兰已经对他们的处境表示了关注。匈牙利则给它认为是匈牙利人的邻国公民提供了护照和全国大选的投票权。要指出哪些做法不合法,我们就必须更清楚地解释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在历史上,乌克兰领土曾经浸透鲜血,上周那里又发生了一起机毁人亡的悲剧。美国和乌克兰官员上周五称,很有可能是俄制防空导弹击落了马航MH17航班。目前还不清楚是谁发射了这枚导弹。但普京上周五的说法,其虚伪程度已经达到了奥威尔级别,他坚称:“在哪国境内发生的悲剧,就该由哪个国家的政府负责。”在乌克兰东部,自认为是俄罗斯人的民众无疑有一些痛苦和不满,但俄罗斯电视台大张声势的虚假叙述,激化了他们抗议活动的暴力程度,而他们的准军事组织,毫不夸张地说,获得了普京的俄罗斯的支持——包括俄罗斯特种部队前任和现任成员的参与。

正规军(不论是乌克兰或俄罗斯的正规军)通常能识别出在3.3万英尺高度飞行的民航客机的雷达图像​​,而一个纯粹的地方武装团体(甚至是那些有军事经验的人)如果没有外界的帮助,通常就没有技术和技能来发动这样的攻击,这样的说法显得合情合理。普京的民族主义式“保护义务”导致了一种含糊不清,正是这种状态带来了发生此类灾难的可能性。他破坏和质疑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权力,然后又为这种做法带来的不良后果指责这个政府。

所以,如果在你出席的某个会议上,一个不起眼的副市长语出惊人,我的建议是,警醒起来。当然,这样大发豪言壮语的人,大多数都升不到最高级别。但是,当他们升上去时,怨恨式的意识形态就可能会用鲜血来书写。

本文作者是牛津大学欧洲研究教授,也是胡佛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并在最近出版了著作《真相即颠覆:无以名之的十年的政治写作》(Facts Are Subversive: Political Writing From a Decade Without a Name)

翻译:陈亦亭、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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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0日星期日

纽时:慕容雪村 我在北京被“喝茶”

慕容雪村 20140721



Assa Ariyoshi

我这样的中国作家常常要艰难抉择:当身边的朋友毫无来由地被捕、被软禁、被驱逐,我是该沉默无语,还是该挺身抗议?如果我因为不愿保持沉默而身陷囹圄,我又该如何面对我的家人和朋友。

今年五月,我的几位朋友在北京参加了一次六四研讨会。我当时身在海外,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只是写了一篇文章,交由在场的某人朗读。几天之后,多位与会者被捕。一时激愤之下,我在网上发布了一份声明,说我也参与了他们的寻衅滋事,请中国政府宽限两月,等我结束国外的行程,就会回国投案自首。在《纽约时报》当月的专栏中,我再次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76日,我在新浪微博发布《投案书》,说我现在已经回到北京,随时等待当局的抓捕。我的女朋友对此忧心忡忡,但她一直没有说出来。两天之后,我住处附近的万寿寺派出所打电话给我,要我过去谈一谈。当天下午大约在530分,我走进万寿寺派出所,直接上到三楼。

我得等国保从别处赶过来。国保是中国的秘密警察组织之一,在各地政府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中,几乎从来见不到这个组织,也几乎无人知道它的人员、机构编制及经费收支情况。对中国的异议人士而言,这个组织就像一个噩梦,它无所不在,强大无比,随时可能带来出乎意料的痛苦。

百无聊赖之时,我在桌上拿起了一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读本》中有一章说要建设法治中国,话说得非常漂亮,假如我不是坐在这里,说不定就会信以为真,大受鼓舞。

40分钟之后,两位身穿便衣的国保把我带进询问室,这是一间10平米左右的房间,墙壁上密布鞋印,地下散落着许多烟头,房子中央的桌子上有电脑和打印机,桌前有一把椅子,那就是我的座位。

坐定之后,其中一位向我出示了证件,另一位给我拿了一瓶矿泉水,询问正式开始。他们告诫我要“如实回答,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如实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没什么好隐瞒的。

年轻的国保问我:既然你来投案自首,是不是认为自己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我说我是因为六四研讨会而投案,我绝不认为这次研讨会违反了任何法律,但既然我的朋友们都被抓了,想必是你们认为他们触犯了法律,我做过同样的事,所以你们应该也会认为我触犯了法律。他们显然不喜欢“你们认为”四字,跟我争执了大约有五分钟,意思是法律并不是他们认为如何就如何,既然我的朋友们被警察抓了,那就说明他们一定做过违法的事。

接下来又开始争执“公民应不应该守法”,我说善法当然应该遵守,但恶法就应该挑战,当然前提是承担挑战恶法的责任。他们对此极不赞同,认为无论善恶,是法律就该遵守。

年轻国保笑着揶揄我:你还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呢,嘿。

我沉默片刻,开始给他们讲梭罗和“公民抗命”,讲完了又觉得自己迂腐可笑:在这种地方,讲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大致询问完之后,两位国保离开询问室,到隔壁房间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估计是在请示上级。

那是那个夜晚最艰难的时刻,在这城市的某处,某个人正主宰着我的命运,但我对他一无所知。两位国保似乎也不确定会发生什么事,闲聊一样跟我谈了半天,又去隔壁打电话去了。

又等了大约20分钟,两位国保再次走回,其中一位问我:如果今天把你刑拘了,你出来后能不能不炒作这事?我说这个我不能答应你,如果你今天把我送进拘留所,那我一定会写文章。

他笑笑,又问起我为六四研讨会写的那篇文章,我大致复述了一遍,说大概内容就是这样,原文确实记不住了。年轻国保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去你家,你从电脑里找出来给我们看。我说投案自首也不意味着放弃所有权利,如果一定要去我家,那你申请搜查令吧。他们低声商量了几句,终于同意让我一个人回家。52日晚上,我通过gmail给郝建发送了我在六四研讨会上的讲话稿,但最近一个月来,中国的防火长城越发强大,gmail的服务极不正常,我在电脑前等了几分钟,始终打不开gmail的页面。

我回到万寿寺派出所的询问室,就邮件问题又做了一份询问笔录,然后逐页签名、印指模,最后还要加一句声明:以上记录我看过,与我所说的相符。

最后, 其中一位国保问我:你的投案自首,我们是欢迎的、认可的,但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你听明白了吗?

这是我的第一次涉罪询问。在长达七小时的询问中,两位国保对我不算凶恶,甚至算得上客气。在某个意义上,中国政府已经进化了,看起来温柔礼貌,但在骨子里,它依然还是个独裁政权,决容不下我这样的异见者。

因为激愤,我把自己送进了警察手中,这样的行为在当今中国并不多见,但我并不知道它能改变什么,或许只是纯粹的愚蠢。但是,在78日的互联网上,有许多人为我发声,甚至表示也要像我一样自首。

这或许能够说明中国的现状:越来越多的人不怕坐牢,甚至会以之为荣。

但我依然心怀恐惧,为了写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我曾深入看守所调查,知道那里的生活有多么贫瘠和残酷,如果我被捕,那就将是我的生活。我是否能够承受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我将如何面对亲人的戚容和泪水?我不知道。

但与此相比,我还有更大的恐惧,那就是正直之士身陷囹圄的中国,一个无人敢于发声的中国,一个法律与正义背道而驰的中国。

慕容雪村为《纽约时报》观点与评论版特约作者,出版有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原谅我红尘颠倒》及非虚构作品《中国,少了一味药》等。本文英文版发表于《纽约时报》,中文版经作者本人审订。

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

童大焕:芮成钢折射一个时代的浅薄与自卑

来源: 东网
作者: 童大焕
2014-07-17


图片:芮成钢曾有大批女粉丝追捧

芮成钢被抓,虽然只是中国国家电视台一个国际财经频道的名主持,非官非商;也尽管事实还不是十分清楚,但他受到的关注度远远大于众多重量级的因贪腐落台的富商和高官。对他的评价,大多是落井下石的嘲笑和幸灾乐祸的讽刺。也有人说那是因为他身处央视那个大染缸,人们恨屋及乌甚至把对央视的不满转移到他头上。但后者的判断其实是不对的,因为央视还有很多令人尊敬的人,比如已相继离开的崔永元、王青雷,还没离开的白岩松、赵普等等。而同样在央视倒霉的,走在他前面、职位比他高得多的郭振玺、甚至李东生也没在网络上激起那么大波浪。

关于此事,我有两条微博:“那个著名的央视主持人,我一向是对他的新闻避之不及的,因为给我的印象就是两个字:轻浮。他所处的环境不是新闻场,而是交际场和风月场。”“这几年,媒体人倒霉大家都落井下石(此处无贬义)的,一是芮成钢一是环球时报人。原因都在于他们为私利而鼓吹自己都不相信的价值观。所不同的,央视再烂,里面的人五彩纷呈,环球时报则没有人像央视人一样表现出与单位不同的价值立场。所以,媒体人会对芮成钢及所有环球时报人刮目相看却不会对所有央视人刮目相看。”

芮成钢和环球时报的身上,集中了一个时代心灵失败的总纪录:浅薄和傲慢掩盖无知和自卑;靠虚假的爱国主义和民粹主义支撑可怜的一点自信心并且掩盖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人格分裂,白天和聚光灯下靠衣冠楚楚灯红酒绿迷醉自我,夜晚不敢独对心灵面对自己的空虚与迷茫。这不是一个人的悲剧,而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一个多数人没有能力和自信独对心灵、需要借助虚妄的集体与民粹获得族群与国家认同的时代,一定是一个脆弱的族群和时代。一个傲慢无知的或媒体被尊为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的代言人,足以说明这个时代“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但我什么也看不见。”

托互联网之福,上面那种皇帝新衣的时代正在离我们渐行渐远,互联网几乎无远弗届的社会能见度,正在一一撕下一切道貌岸然的伪装,使一个又一个“皇帝”露出他们“其实什么也没穿”的光屁股。腐败固然令人厌恶,道貌岸然伪装下的腐败则更加为社会所不耻。互联网镜像下的信息公开化,将迫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活在真实中”;而“活在真实中”则是人走向正常人、国家走向国家的前提条件。

芮成钢被抓后,《常识》作者托马斯•潘恩的名言再次贴着他的身份标签四处传扬:“一个人,如果极力宣扬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坏事的准备。”有人总结了芮成钢具有标志意义的四个耻辱性事件:第一个耻辱事件,也是芮成钢的成名之作:2007年在博客写《请星巴克从故宫里出去》,把一个正常的商业行为上升为“文化侵略”,活生生让故宫撕毁条约把星巴克赶了出去,“大快”了一些弱智的民族主义分子的心;第二个耻辱事件,是在公众场合擅自而且强行“代表中国和亚洲”抢夺韩国记者向奥巴马提问的机会;第三个耻辱事件,20119月,在达沃斯论坛上,芮成钢问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坐经济舱来参会是否有意在提醒美国欠中国钱?”骆家辉微笑着说:乘坐经济舱是美国公务员的习惯。第四个耻辱事件,牛头不对马嘴地把国际级体育明星姚明的收入和市委书记比,公开为市委书记20万元年薪鸣不平。人们甚至翻出《北京饭局》里面关于芮成钢的桥段,讲他开着300万的车却为了一张价值仅2000元的油卡和中石油副总拼酒,并且一开口就是“我的好朋友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让听者整个肠胃都犯酸。

不仅芮成钢本人受到了无情的嘲讽,他的粉丝也一并享受到了被奚落的命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赵士林说:“芮成钢最新爆出2006年即申请了美国绿卡。又一个司马南式爱国者。所谓骂美国是工作,去美国是生活。拿着美国绿卡骂美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时尚?这样一些爱国贼如此招摇过市,羞辱的恐怕不仅是我们这个国家,是我们这个国家的百姓的智商!”

赵士林先生说得一点也不尖酸刻薄,这的确是我们时代的伤、社会的疮。不妨回忆一下芮成钢回到家乡合肥进行图书签售时的盛况吧:

“面对汹涌的人潮,新华书店的工作人员手挽手,在签售区外又隔出一道‘防波堤’,他们个个红光满面,脸上一半写着自豪,一半写着终于看到大场面的兴奋。现场全是举着手机拍照的手臂,和少女们的尖叫,‘拍到了?’‘正面的?’‘啊!好高兴啊!!!’”

“图书城隔壁是芮成钢的母校合肥八中,有女生举著书想加塞,央求保安:我还要上课啊。保安指着望不到头的人龙跟她解释,‘有人早上7点就来排队了。’芮在两个小时里签售了2000本新书,这情形把随他前来的BBC记者尼尔看呆了。‘这要是在英国,绝对不可能,’尼尔正与芮成钢合作拍摄一部讲述中国经济的纪录片,‘他可是财经新闻主播,财经多枯燥啊!’”

“尼尔或许不知道,在我们这里,一位成功人士,一位年轻的、帅气的、国际化的成功人士没理由不受到追捧。‘您看看,采访的全都是总统、首相!’热心的店员翻著书里的照片,向一位好奇的老大爷解释。”(《南方人物周刊:制造芮成钢》)

“如果爱国主义被歪曲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那这个名词就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每当我们品味这句话的时候,会发现往往是越心虚和越空虚的人越高调,他们需要借助大喊大叫和巧言令色来遮掩什么。当全社会都将他们奉为成功楷模和精神导师的时候,他们也许正在焦躁地寻找自己身体和灵魂的庇护所。


程翔:白皮书破坏香港与大陆的“社会契约”

程翔为资深传媒人
来源:信报论坛
20140717 00:00 (政治)



中共香港白皮书之所以引起港人强烈的反感,是因为它实质上推翻了回归前中共与港人达成的“社会契约”[1],单方面破坏了香港回归中国的政治基础。

为什麽说白皮书的要害是单方面破坏了香港回归中国的政治基础?香港回归中国的模式,根据历史经验,在理论上可以有三种方式:

一,以武力方式,例如中国当年收回九江。本来1949年中共解放军跨越深圳河,即可以完成任务,但当时基于对国际环境的考虑,中共没有选择这样做。

二,以城下之盟的方式,通过大军压境迫使英国及香港就范,例如当年中共与西藏签署的《和平解放西藏17条》,基本上就是这种“城下之盟”。但通过“城下之盟”来收回香港,后遗症很大,所以中共也没有选择这样做。

三,以“一国两制”的方式,通过内外谈判,实现顺利回归。对外谈判指与英国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力争英国同意中共提出的对港政策“十二条”。对内谈判指与香港人协商,就中央地方的权限界定达成共识。对外谈判形成了《中英联合声明》,对内谈判形成了《基本法》。无论是对外、对内谈判,其最终成功的共同点就是给予香港“高度自治”。中共选择这样做,是因为非这样无法和平、稳定地收回香港。所以,它承诺给香港高度自治,并非它的恩赐,而是形势使然。

既然形势决定了中共收回香港的方式只能是通过同香港人协商,别无他途,那麽双方就必须协商如何把两个不同的、甚至在意识形态上是对立的政治制度,糅合在一个国家之下。双方要在政治上对等的原则下(对等,不是指人口数量或面积大小意义上的对等,而是指双方各自属于一个不同的政治制度),清楚界定自治的程度、中央和地方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等。要解决两个不同制度的政治实体的融合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制宪”过程。所以,整个《基本法》的制定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制宪过程。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制宪过程就是各有关方面订立一个“社会契约”的过程。

上世纪八十年代笔者採访了整个《基本法》制定过程,觉得无论从内容或形式来看,整个过程就是双方订立“社会契约”的过程。

首先,从内容看,它是要落实中共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宣示的12项政策,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宪政性质的问题,所以有人称《基本法》是香港的“小宪法”,所以这是一个“制宪”过程。

其次,从过程看,这个複杂的“制宪”过程,涉及双方派出特别代表,就香港可以如何实行有别于内地制度的办法共同筹谋。

19854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到19902月完成起草任务,历时四年零八个月。在起草委员会59名委员中,香港占23名。起草委员会还委託香港委员在香港成立由180位各界人士组成的基本法谘询委员会,收集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近8万多份。整个过程严格来说就是一个“制宪”过程。这一点,白皮书的起草者之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强世功也承认,他说:

基本法的起草过程实际上类似中央(内地人)与香港人补结社会契约的过程,只有在缔结社会契约的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基本法制定过程中的曲折故事。。。

由于香港草委不是选举产生的,缺乏相应的代议基础。为了奠定基本法这个社会契约的政治基础,中央借鉴港英政府建立谘询委员的"行政吸纳政治"模式,成立了"基本法谘询委员会",作为代表香港市民向基本法草委提供参考意见的谘询组织,从而增加香港人民参与订立基本法这个社会契约的机会。。。

正因为如此,基本法的制定过程看起来像制宪会议,更像内地草委与香港草委之间"有限度"的对等谈判,之所以说是"有限度",就是谈判的内容已经确定了,即联合声明中刊载的中央对港方针政策,而在谈判形式上,中央都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它又体现出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的特徵[2]

所以,从内容到形式看,《基本法》的性质,就是一个双方订立“社会契约”的过程。既然《基本法》的制定,是中央与香港之间订立社会契约的过程,那麽订约的双方都不应该单方面修改在当初定约时大家对已经商定的事的理解。

既然《基本法》是双方在25年前签订的“社会契约”,那麽当立约的另一方单方面地修改对“社会契约”的定义时,就自然要引起另一方的反对。事实上过去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实现双普选的时间表两度变更而没有事先徵求港人(即 “社会契约”的另一个缔约方)的意见,本身已经造成双方关系紧张。这次白皮书的宣示,则是变本加厉地、全面地修改双方在当初订立“社会契约”时的共同认知。

《基本法》作为香港和大陆之间的“社会契约”这一个本质,本来道理是很清晰的,所以白皮书执笔者之一的强世功先生,早年也认同这个观点。他在《基本法之谜》一文中,六处提到制定《基本法》是一个达成“社会契约”的过程,是为明证。可是自从2003年香港50万人示威后,内地开始出现一种否定《基本法》是“契约法”的声音,改称《基本法》是“授权法”。两者的分别是:如果承认是“契约法”的话,中央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更改它对《基本法》的“理解”,从而迫使香港(缔约的另一方)接受它单方面作出的解释。如果改称之为“授权法”,则中央愿给多少自治权香港就有多少自治权。

持“授权法”观点的,以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饶戈平教授为代表。他在2007年的文章《全面认识基本法的性质和定位》,指出基本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他指出,第二条“明确宣示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授予的,而不是其本身固有的”。因此,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就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以基本法的方式授予的,中央与特区的这种权力关系,是“由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的性质决定”。

很明显,“授权法”会受到官方的採纳,因为它在理论上允许中央罔顾当初与香港人订立“社会契约”时香港人对“高度自治”的理解和认知,从而片面的修改这种认知并强加给香港人。所以,200767日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一锥定音”地强调《基本法》是“授权法”。他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我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基本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些规定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处于国家的完全主权之下。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没有明确的,根据基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央还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谓的“剩馀权力”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律[3]

就这样,香港就从“契约法”下对等的一方,变成“授权法”下被授权(即不对等)的一方。这就解释了白皮书公佈后不久,前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就在香港强调“一国”与“两制”不可能平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可能平等”的谬论。因为实质上白皮书是把香港从“契约”的对等缔结方贬为不对等的“被授权方”。

笔者反对白皮书,还不仅仅因为它片面的改变了当初双方对“回归和统一”的认知和条件,大大收窄了“高度自治”的空间,还因为我认为不能对中共屡屡违背承诺的恶劣往迹给予姑息。

历史上,中共破坏它同人民之间达成的“社会契约”的例子并不少见。它在1946年和1949年都制定过两套《共同纲领》,这些档都体现了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社会契约”,把它在执政前与执政初对中国人民的政治承诺以白纸黑字的“契约”书写下来。这些承诺包括宪政、民主自由、军队国家化等等。但是,一旦夺权政权后,马上违背这些承诺,在国家的宪法上写上“专政”两个字,自此造成长达30年的政治灾难。这场灾难导致超过4500万人非正常死亡、一亿多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这场灾难的原因只有一个:中共背叛了自己的承诺、撕毁了它与人民之间缔结的“社会契约”。

如今中共又故技重施,通过白皮书公然践踏30年前与香港人民达成的社会契约。我们如果还不作声,那麽等待我们的只有自治权被逐步蚕食的命运。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笔者所称的“社会契约”是引用瑞士裔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于1762年写成的一本书《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里提出的概念。

[2] 见强世功:基本法之谜,载《不变,五十年:中英港角力基本法》,张结凤等著,香港浪潮一九九一年版)。本文6处地方提及基本法是社会契约。

[3] 见《中国评论》新闻网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07 11:12:06